九畹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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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也谈学术腐败

文|资中筠

(本文首发于2003年)

从有一位知名学者抄袭之事引发出关于学术腐败的讨论已经进行不短时间了。在这期间有一句庄子的名言一直在我脑中回荡:“窃钩者诛,窃国者侯”。首先我必须声明,想起这句话决不是为抄袭行为开脱,此风是绝对不可长的,而且早已相当猖獗,公诸于众的只是少数,不断大声疾呼,引起学界警惕是绝对必要的。但是个人抄袭,构不成整个行业的“腐败”,腐败是要和一定的权力相结合的,而且在方今之世权力大小与含金量往往相适应。所以,我想就积压胸中已久的所见所闻,略舒己见。

一、在他人劳动成果上署名

例如,掌握某种财权,以赞助出版换取署名。有一次有一位某省研究哲学的专家送给我一本他的著作,是非常专的理论性问题,我与哲学是隔行的,只能承认不大读得懂。吸引我注意的是书的署名:这位哲学研究者的名字前面还有一人,据勒口的作者简介中说,此人是某个行政单位的主任,而这个单位的名字与哲学或任何学术都毫无关系。后来据那位真正的作者说,那书是靠这位主任的单位批给赞助费才得以出版的,所以就理所当然地署上了负责人的大名,结果独著变成了合著。

这是小事一桩,属于低层次的。还有更高一点的,领导掌握允许出版的审批权,不论是明示还是暗示,在批准的同时,大名也就挂上了,而且也往往在真作者的前面。其实这类书读者大多为本专业人士,谁是真作者大家心里有数,挂名者不见得因此提高学术名声,但是可以点缀履历,或许有助于升迁,大家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另外一种是做空头主持人。“主持”自己并没有研究的“项目”、“课题”,基本上不花费任何劳动和心血,最后在别人的劳动成果上堂而皇之挂上自己的名字。至少是“主编”,也有成为自己“专著”的。过去,在“知识私有”被认为反动的年月,有“一技之长”的“笔杆子”奉命写文章,根本不敢想署名问题,不过此类文章大多谈不到学术性,成书的较少。

但是,在知识产权、著作权已经明晰的今天,出现在正经八百的“学术界”,性质就不一样。这种做法连花力气抄都不需要,轻易就把别人的劳动据为己有。当然劳动者也并不是纯粹受剥削,因为现在的“课题”都是有经费的,参加者总可以分得一杯羹,至于多少,是否公平,是自愿还是被迫,那就不好说了。问题是这样出来的著作,代表谁的学术水平?如果有特殊创意,发明权属于谁?如有谬误,甚或有侵权问题,由谁负责?

这里需要与两种情况区别开来:一是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领导,或至少是达到一定水平的专家,凭着自己的识见,提出有价值的课题,非一人之力所能完成,组织多人进行,并亲自指导,或参与部分写作,最后成果是集体的劳动,但主要代表主持人的思想和体现他所付出的心血,而且参加的后学通过这一实践学术上能有所提高,这是“主持课题”的本义。

另一种情况就是为首长写必要的发言稿、起草文电等,国家领导人或有关的权威部门的领导势必不可能以作文为业,这是常识问题,无需多讲。这种文电、讲话稿有它自己的价值标准,有的重要性超过学术著作,但完全是两回事,与学术无关。问题在于,行政领导的权力滥用到学术领域,就变了质。

二、课题泛滥

近年来“课题”成为时尚,课题的含金量(真正的货币)也与日俱增,“课题费”变成各种人争夺的肥肉,以至于与“学术”日益“课题化”的同时,“课题”却日益非学术化。在市场经济导入学术之前,在某些学术单位,沿“政治领导业务”之传统,非专业人员(不一定是政治工作者)往往有优越感,对从事专业课题的人员或服务、支持,或“管、卡、压”,但并不参与课题研究。

自从课题费的数目成为垂涎的对象后,不知从何时起,非专业人员和部门申请学术课题成凤,行政领导与学术带头人混为一谈。这样的课题及其参加者的资格不知如何论证,最后成果又如何鉴定,实在难以深究。抑有甚者,大学教师评职称、晋级,有一项考核是争得多少课题费——请注意,不仅是列出从事何课题,而且要列出多少钱,其潜台词是争取课题费的能力必然与学术水平成正比。所以有的教师可以以拉赞助代替教课的课时。这样,教师或学术带头人都被迫把精力花在“找钱”上,各显神通,甚至有的自己在外面兼做生意,把一部分自家公司的钱转入自己的课题费下,既可以借此充晋级资格的“分数”,又可以在公司那边减去应付税款部分,一举两得,不亦快哉!

从制度上讲,此弊病的根源在于“课题制”。前人治学本无“课题”之说。读而思,思而有得,形诸笔墨,遂成著述。这里思想是自己的,题目是自选的,时间没有特殊规定,短则一两年,长则十年,甚至以毕生之力成就一部传世之作。这当然是理想境界,现在学人不可能享受此奢侈,总要接受某些“任务”。对于一些实证性较强的学科,需要调研经费,还有需要举行一些研讨会以便集思广益,因此而有“课题”和“课题”经费,这是正常的。

但现在走向极端,把所有研究工作都“课题化”,而且课题费变成了生活补贴,其比例甚至高于正常收入。而根据目前的工资制度,教研人员经常性的收入还是相当低的,“课题”多少就直接关系到生活水平,差别甚大。而且,若不组织在某个“课题”中,除非是已经名望较高的资深学者,个人研究著述几乎寸步难行,评职称不被承认,发表、出版都成问题。据说这种制度是为了杜绝滥竽充数,采取多劳多得,便于“监督管理”。这等于是实行计件工资制,把精神的创造混同于简单体力劳动了。还有一个谁掌握评定标准和经费、谁来“监督管理”的问题,最终免不了外行领导内行,长官意志决定,至少客观上使本来可以极为丰富的创新思想受制于“五斗米”。

国外所以有“终身”教职的制度,就是为了使达到一定水平的教授无后顾之忧,放手进行自己的创造。“滥竽充数”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避免,但可以用每一级晋升中的严格考核、淘汰来解决。人文、社会科学的性质恰恰主要是个人的创造性劳动。精神创造的特点是,在一个领域中钻得越深,就越是欲罢不能,古今中外大学者都不是鞭打或利诱出来的。而如今的课题制下,学术研究的程序本末倒置,变成了为经费而设题,结果人与著作滥竽充数的问题更为严重。此中内情,倘深究下去,盘根错节,非本文所能尽述。

这里并非一概否定“课题”与适当的课题经费。问题在于在人文领域内一个学者的收入以何为主。孟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这是说“士”能超越眼前的个人利益,追求一个坚定的目标。但是那个时候“士”其实是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以一份稳定的、保障相当的生活水平的收入作为基础,才能使人潜心治学,才能真正按照自己的心得和思路,十年磨一剑,产生有价值的成果。

“课题制”其实一部分也是舶来品,而且有不少课题的经费来自境外,需要按照出资单位的意图立项、结项、报帐等等。但是据我了解,国外学界的制度固然五花八门,但其学者,特别是资深学者的主要收入决不是靠“计件工资”而来。例如,欧洲有的大学有一种制度:在教授的工资中包括一小部分科研经费,每四年(或更长)一评定,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一定的成果,则下一个四年取消这一小部分,这样,也算一种鼓励或监督机制。但是一则此部分占比例较小,二则四年为期不算太短,三则,也是最重要的,在此期间著书的题目是自选的,不受制于掌握财权的人,而平定成果有权威的学术机制。我认为比较合理。

试问,如果基本工资较低,主要依靠“课题”,每年都被赶着写申请,自己,或者归自己负责的青年学人的切身利益都系于此,“学科带头人”成为作坊主,成果以量计,在这种压力和引导下,学术研究当然只能是短期行为,哪里容得下“上穷彼落下黄泉”的探索精神!同一领域也不可能年年有新思想,抄袭和变相抄袭应运而生。如此而侈谈纠正学术界浮躁之风,无异缘木求鱼。

三、学位泛滥

我国告别了以“大老粗”为荣的年月不多时,忽然跳到另一极端,对“学位”的追求和重视达到畸形的地步。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社交场合,学历、学位都成为必不可少的招牌。但是,十载寒窗修成正果,并不是人人可以做到的。中国人对于谋求捷径特别有办法。街头兜售假文凭,那是最等而下之的,而且总要冒抓住法办的风险。堂而皇之的名目是各种培训班、收费生、委培生、在职学习等等。短短几年内,就像变戏法一样,“终身教育”变成了论价“卖学位”。如果只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旧时称作“野鸡大学”的学校在做此类事,倒也罢了,严重的是国内一流知名学府也不能幸免。

听说有一位知名学府的博士(在他80年代获取学位时确实是经过数载苦读,几考几榜而后通过,现在在本专业已卓有成就)有一次到一个县去考察,不料各级干部中钻出来几十个他的“校友”,一直到乡镇一级干部,多半有“学位”,都是从该校“培训班”得来,这种“教育”之“普及”,令人咋舌。

除了金钱外,当然还有权势、关系等等因素介入,“学位”于是由膨胀而贬值。前几年人们见到“博士”,顿生敬意,还有“傻得像博士”之说,这个“傻”字实际是有几分同情和赞赏,起码承认其对学问的执着。如今见到博士,先考虑他是怎么得来的。

本来,在职官员或者企业老总进修学习,不断充电,是值得大力提倡的。高校利用雄厚的师资办各种讲习班,是好事。以此创收,也无可厚非。关键问题在于目的是“学位”还是在“学问”。“学位”之创立在于它标志着一定的专业水平。

一名正规的“博士”,第一要经过严格的入学考试;第二至少要修满一定的课程,通过考试才有资格作论文;第三在写论文过程中应该对与本题目有关的国内外著作、已达到的水平和各种观点有所了解,然后再提出自己在前人已有的贡献上还能做出什么新的贡献。这样,不论天赋如何,没有几年时间是达不到的。我国博士生规定为三年,已经是比较短的。所以,我认为,无论怎样精力过人,一个在职人员,特别是负有一定责任的,脱离学校几年后要通过平等的入学考试就不容易。在日理万机的同时,靠“业余”完成符合要求的博士学业,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博士的专业与他本科的专业相去较远,就更难。于是校方就只有降格以求,偷工减料。秘书或他人代劳写论文的情况,也时有所闻。所以,在职人员如果一定想要学位,那就脱产学习,老老实实做几年学生,没有任何特殊,这是国际通例。

其实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以及由此而来的识见、政策水平等等,本身就很宝贵。参加一些讲习班,或听听课,缺什么补什么,不是很好吗?为什么一定要“混”一个“学位”呢?这就与人事制度重形式、不重实绩,社会重虚名有关,更重要是各级领导以自己手下有多少名“博士”、“硕士”为政绩。所以出现这样的笑话:某省出上百万元年薪招聘“院士”,也不问专业,也不提工作性质和研究条件,只要是有“院士”头衔的即可为本省增光。好在院士们大都还自重自尊,无一人应聘,而且已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院士不是花瓶”!清朝也有花钱“捐”功名之说。不过“捐”来的不论什么头衔,即使凭这补上了几品官,与三榜考出来的进士还是泾渭分明的。大家都知道底细,真进士还可以不屑为伍。如今鱼目混珠,真假难分,我为那些真正苦读出身的硕士、博士叫屈!

四、还能守住学术界这片净土吗?

所有上述这些问题,大约多存在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自然科学可能有自己另外的问题(最近见到一篇讨论为什么我们现在出不了大数学家的文章,看来也有同样的问题)。但是,自然科学“外行”和“内行”界限容易分。即使很简单的公式,外行人看来就如天书一般,无法充内行,乱指挥。而社会科学似乎人人可以发几句言,不论原来知识多少,到了一定的官位或社会地位,似乎就有了发言权,也似乎出言就有水平了——当然也是不可深究的。

大学本科学理工的可以轻易拿一个经济管理或政治学博士,或长篇大论侈谈国际关系,反过来就不行。所以社会科学领域长官意志、命题作文难以杜绝,鱼目混珠也比较容易。甚至把学术与政治宣传混为一谈。不过,如果人文、社会科学真的就是那么容易“普及”,何必还要设“专业”、高级学位,还弄那么多研究课题呢?归根结蒂,核心问题还是对知识分子,主要是人文知识分子的尊重问题 - 是看作“有一技之长”的工具,还是有独立人格和思想的学人?把所有的人都组织到各种“课题”中,而“课题”的决定又最终与权与钱相联系,于是“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这是更深一层的问题了。

抄袭是个人行为,一旦曝光,名誉受损,严重的还可绳之以法,而上述种种现象却是堂而皇之地合法存在。“堂而皇之”才是严重性所在,才可以称为“腐败”,有的不一定能以“腐败”概括,至少有很大的腐蚀性,促使一种精神的堕落。与其他领域内的腐败一样,是结构性的。但是,其危害却比商品造假、官场腐败要深远得多,因为百年树人,它涉及我们民族的精神命脉。

学术界应是最后一片净土,如果连这一片净土都守不住了,还剩下什么呢?目前尚有“迂阔”之士为之忧心忡忡,为之痛心疾首,为净化学界而鼓与呼,再过一代或数代后,还有这种呼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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